祸起“豫金刚石定增案”,东北证券被罚没逾750万元,5名保代被罚-环球播资讯

红星资本局5月14日消息,立案3个月后,东北证券(000686.SZ)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。

↑资料配图 图据视觉中国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5月14日,东北证券发公告称,因其涉嫌在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(下称“豫金刚石”,现“金刚退”)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,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,证监会决定罚没东北证券逾750万元。于国庆、葛建伟等5名保荐代表人被罚。

↑截图自东北证券公告

公告中称,作为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“保荐人”的东北证券,已于今年2月6日收到证监会的《立案告知书》。5月12日,收到证监会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。

公开资料显示,豫金刚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,是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造假的典型案例。证监会此前指出,2016至2019年,豫金刚石实际控制人策划、指使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及股权转让交易等方式累计虚增利润1.5亿元,通过虚构采购业务等方式虚增资产18.56亿元。

豫金刚石于2022年6月从创业板退市,其财务造假行为被列入2022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。

证监会在本次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中指出了东北证券的涉嫌违法事实:

一是,东北证券未按证监会要求,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的北京天证远洋基金管理中心(有限合伙)(以下简称“天证远洋”)资金来源审慎核查。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。

东北证券出具的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》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》存在虚假记载。期间,东北证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、葛建伟。

二是,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,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,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,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,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。

东北证券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期间,东北证券该项目保荐代表人为于国庆、葛建伟、傅坦、郑克国、张旭东。

因此,证监会决定,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,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.68万元,并处以566.04万元罚款;对于国庆、葛建伟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;对郑克国、张旭东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;对傅坦给予警告,并处以5万元罚款。

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卢月佳

编辑 杨程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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